為維護民眾食用水產品之安全,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度6月執行水產品第2波抽驗專案,前往水產店、餐廳、賣場及超市等販售場所,共計抽驗31件,檢驗結果1件不符合規定(詳如抽驗名冊),其餘均符合規定。
此次共計抽驗31件生鮮水產品,包含5件深海魚類、5件養殖魚類、11件貝類、5件甲殼類、5件頭足類,依種類檢驗動物用藥多重殘留(48項)、孔雀綠及結晶紫及其代謝物(4項)、重金屬(鎘、鉛、甲基汞)、一氧化碳,檢驗結果1件「黑鮪魚腹肉排」檢出一氧化碳,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已要求販售業者下架案內不符規定產品不得販售,並移請產品來源轄管衛生局依權責辦理。
國內不得使用一氧化碳處理生鮮水產品,若調查違規屬實,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之規定,爰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來源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。一氧化碳是一種無色、無味、無臭的氣體,消費者在選購水產品時,常以色澤來判斷魚肉的新鮮度,由於一氧化碳可與魚肉中肌紅蛋白之血紅素結合,使其外觀看起來色澤鮮豔、紅潤,因此以一氧化碳處理生魚肉,使魚肉色澤呈現紅潤,讓賣相變佳 ,而掩蓋肉品原有的色澤。
臺北市衛生局呼籲大眾不要購買顏色呈現異常鮮紅之魚肉,應選擇具有生產履歷或信譽良好之業者,避免選購來源不明的產品。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,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:1999(外縣市民眾請撥 02-27208889)轉7079。以上稽查結果,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