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秋意漸濃,天氣轉涼,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醒,食用過量以酒烹飪的食物,就有可能造成酒測值超標,應避免食用後立即駕駛汽、機車上路,以免酒駕觸法!
日前一位林姓民眾與公司同事聚餐,駕車返家途中遇警察攔檢酒測,體內酒精含量超過酒測值,林姓民眾雖堅稱沒有喝酒,僅吃了薑母鴨,但因酒測超標且有「酒後駕車」違規行為,仍被法院判決違規事實明確。
裁決處表示,酒駕新法自今年3月31日上路,除了刑期、罰鍰加重之外,並將酒駕再犯統計期間由5年延長為10年,並新增得公布再犯者姓名、照片及違規事實。裁決處官網「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」迄今已公布10波累犯名單,計有32人次,新法亦將車主納入連帶處罰,即便車主非酒駕行為人,仍須吊扣牌照2年,如為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,車輛還得被沒收。
裁決處再次提醒,不僅飲酒,若食用過量以酒烹飪的食物或含高酒精成分甜品等,酒測值仍有可能超標,因此就不要騎車或開車,可利用新北市六家業者提供的「酒後代駕」服務,或搭乘大眾運輸,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。
新聞發言人: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副處長陳建成 電話:(02)89786101
新聞聯絡人: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專員陳珮琦 電話:(02)2960-3456轉697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