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臺北市於本(112)年1月1日至7月25日發生A1類交通事故共計45件,其中與「行人」有關事故計19件,而車輛之肇事原因為「搶越行人穿越道」計有10件。為守護行人安全,內湖分局利用取締酒駕勤務時機,於路檢點處設立閃爍「路口慢看停、停讓行人」的LED立牌,在車輛暫停於路檢點接受稽查的過程中,透過行人安全標語播送,以達提升安全駕駛的觀念。
內湖分局呼籲駕駛人應牢記三大安全口訣「慢、看、停」,「慢—預防性減速」、「看—左右查看有無人車」、「停—停讓行人優先通過」,且行經路口應確認無往來車輛並停讓行人後再行通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