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安分局敦化所於111年9月7日13時33分接獲民眾報案,於大安區延吉公有停車場道路疑因行車糾紛亮刀,警方到場時雙方已離開現場,現場未發現民眾受傷。
經瞭解為巫姓犯嫌與女友發生口角,將車輛停路中導致後方車輛回堵,後方林姓駕駛下車與巫嫌發生口角,其中巫嫌有亮出開山刀行為,警方經調閱監視器釐清並迅速掌握雙方交通工具及身分,於14時30分立即通知巫嫌到案說明,巫嫌坦承有亮出開山刀行為,並無攻擊行為,起獲開山刀一把,全案依刑法恐嚇罪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大安分局呼籲,民眾遇有衝突案件,應保持理性溝通,切勿使用暴力解決問題,另將持續加強防制各類不法犯罪發生,以維轄區治安平穩。